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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修正「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」,自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生效。
經濟部修正「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」,自中華民國113年10月1日生效,請參考以下附件:
經濟部公告
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之86項鋼鐵產品應先經經濟部核准之貨品明細表
最近更新: 2025-06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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